新加坡的法律是还是挺人性化的,感觉鞭刑这些肉刑每个国家都很需要,太多惯犯把坐牢当成了日常 就跟回家一样,根本没阻吓作用,要有实际的痛苦才有阻吓作用 。
【日男子新加坡性侵女学生被鞭刑20,每鞭挞一下停30秒,被鞭打后皮开肉绽】
当地时间9月9日,日本朝日电视台报道称,38岁日本男子因涉嫌2019年在新加坡性侵和非法拍摄当地女大学生,被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处17年6个月监禁、鞭刑20下。
新加坡刑法允许对盗窃、毒品犯罪和性犯罪实施鞭刑,但只能对16岁至50岁的男性实施,且最多鞭打24下。
在此前庭审中,被告要求减少鞭刑至8下,被法院驳回。因担心上诉可能导致更严重刑期,被告决定不提起上诉,成为首个在新加坡遭鞭刑的日本人。
辩护律师表示,鞭刑的执行时间不会事先告知,为的是让受刑人无法安稳度日。
此前,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下来后,日本驻新加坡大使馆官网对“鞭刑”进行详细说明:被鞭打后,皮开肉绽,剧烈疼痛,夜不能寐。鞭刑使用的木棍,长1.5米,厚度在1.27厘米以下,会狠狠打到犯人大腿偏内侧位置。每鞭挞一下,需停顿30秒,由在场的专业人员确认犯人身体情况。原则上,鞭刑在一天之内执行完毕。如果确实身体承受不了,可用刑期来替换。